被雷擊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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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九月十六日一早看新聞,得知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宣布破產之後,這一個月以來,我的心總是隨著七上八下的。雖然我只是投資最低門檻的一萬美元,也已經做好全賠的心理準備,但是總還是覺得有些不甘心。儘管知道銀行公會針對投資一百萬以下的投資人,設有申訴的平台,但是基於先前台新銀行的理專服務態度良好,而且他確有告知我們投資雷曼兄弟的唯一風險就是銀行倒閉,只不過在當時任誰也想不到全美第四大的銀行真的會有倒閉的一天。所以並没有認真考慮向銀行公會提起申訴一事。

但是上週的某一天,台新的理專又打電話來了,針對這一點,我深覺得這位台新的理專是個非常認真的人,因為他並不會認為我們是小戶,而對我們不理不睬,只要有任何進一步的消息,他都會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這次他告訴我,有一家投顧公司(在這裡先保留是那一家投顧公司)願意收購雷曼兄弟的連動債,原本聽到這裡,還覺得真的有救了,不過當他提到是以十分之一的價格來收購,也就是我的一萬美元,只能剩一千美元時,我的心就涼了一半。說實在如果只能拿回一千美元,那我寧可一毛都不要,也要跟它賭一賭。我想那一家投顧公司一定算準,到時雷曼兄弟就算真的倒閉,清算後能拿到的錢何止十分之一,只要拿到十分之三,他就有三倍的利潤。那家投顧公司簡直是趁火打刧,在我們這些投資人的傷口上撒鹽。這件事也激起我想向銀行公會申訴的念頭。

其實自從九月份得知雷曼兄弟破產以後,我就時刻注意相關新聞,也了解各國對這件事的處理方式。這當中就屬新加坡政府最和人民站在一起,而我們金管會則是凡事慢半拍,要不就是比較站在銀行的立場來看待此事。自從投資人自組自救會到金管會抗議之後,似乎政府才開始有些作為。在十月二十四日金管會檢查局長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內部決議九月一日以後賣的雷曼連動債,銀行必須全賠,連六、七月購買屬"閉鎖期"的部分也必須全賠。這雖然表示金管會終於硬起來了,但是這對於我們這些二、三月買的投資人却完全没有助益。但是就我所知十一月一日金管會還會召集銀行同業針對其他狀況再開會協商。

不過在這篇報導中,我看到一則令我非常生氣,而且不得不向投保中心提起申訴。那就是台新銀個金事業群資深副總說,"今年三月份,雷曼的股價從每股五十幾美元掉到三十幾美元後,台新就洞燭機先,停止引進雷曼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看到這裡我都快昏倒了,我的雷曼連動債是今年二月底買的,三月七日正式扣款,那不是三月份?他還說他們"洞燭機先"他把我們這些二、三月才買連動債的客戶當儍瓜嗎?如果他這麼"洞燭機先"為什麼還要他們的理專向客戶推荐這一檔保本連動債,讓這些相信銀行的客戶血本無歸,而他則是賺到手續費,出事了却個個成了事後諸葛,把責任撇個一乾二淨。所以原本我以為自己没有立場提起申訴,但是現在我很確信,銀行並没確實將雷曼兄弟的財務狀況告知投資客戶,既然他們銀行同業間,已經有了某些風聲,還挖個坑讓投資人跳下去,出事了却要投資人自行負担風險,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没有,那也太說不過去。這次金管會一定要硬起來,如果這次還讓那些投機的銀行全身而退,那他們以後更會肆無忌憚地,坑殺可憐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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